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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四川、广东、安徽等地发布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退役军人可放宽年龄,优先考虑。有意向的战友不要错过!





01
四川省宜宾市


报名时间

截止至7月15日

共招收30
退役军人
年龄放宽可至30周岁

公告原文

宜宾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性别限定为男性;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服从调剂分配;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职高、中专视为高中同等学历。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

8.身体有文身者;

9.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或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10.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11.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中午12时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投递简历形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以PDF格式(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4.退役证书;5.个人征信报告;6.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打包投递至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岗位代码+年龄),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报名人员需按照选择的岗位代码认真填报邮箱账号,避免简历投递错误。后续招聘环节均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宜宾市翠屏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062501-062503)

咨询电话:0831-2318124

邮箱账号:819698447@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正义街16号

(三)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需认真填报报名表相关信息并准备好证件照片,且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初审

此次招聘将对报考人员投递的资料进行网上初审,简历内容结果以首次投递为准,重复投递无效。报名人员提供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二)

体能测试项目

考生统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穿钉鞋,严禁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饰品进入考核现场。

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办法中的相关标准。1000米跑为必考科目,考生可从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共计4项体能科目进行参考,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50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报名时未选填考核科目的,默认为第一项。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比例。

根据参考人员测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低于60分面试为不合格。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和“不合格”。每人仅有1次测试机会,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能成绩相同的,以1000米跑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政审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由宜宾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附件4)。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以及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含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5.体检资料由组织单位保管,报考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申请查看。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通过宜宾市消防救援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各区县消防救援局(站)凭宜宾市消防救援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二)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三)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本次招聘后续所有信息,均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

(五)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拥有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宜宾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二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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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2: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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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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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4: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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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件5: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知情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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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件6: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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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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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广东省云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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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截止至7月19日

共招收13人
退役军人优先

公告原文

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三批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满足云浮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统一考试、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战斗员12人、驾驶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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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男性,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取得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足球、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球类体育特长优先考虑。

(二)驾驶员岗位:男性,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的;

5、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以非正常理由退出的、因违纪违法或受到处罚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其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的,入职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疾病、伤残等情况不符合招录标准或隐瞒不报的,消防救援机构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造成的损失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承担赔偿责任。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具体工资构成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

(六)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应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线下或线上报名的方式。线下:应聘者本人将报名表报送至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人事训练科办公室(地址:云浮市云城区环市中路188号四楼人事训练科办公室);线上:应聘者本人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fsxfzd@163.com),文档名和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字样。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下一步资料复核、体能考核、面试、体检等。

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测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对应岗位学历复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体育、通信等特长或工作经历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存。 

三、考核

1、体能考核(60%):1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单项设最高分为20分,总成绩最高60分,体能考核所有项目均只测试一次。(标准见附件2)

2、面试(40%):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低于24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依综合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复检人员。

1、体检标准:体格检查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入职体检项目执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费用: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本人预先垫付,正式录用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因身体原因未通过体格检查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复检:体检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的将及时反馈到招录对象本人,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对现场已进行复检的项目不再另外进行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4、候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体检时间按照招录考核进程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的招录对象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粤省事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材料集训时上交支队。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岗前培训

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集中培训方案,统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工作,拟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90天。培训期间,如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四)存在身体不适应该岗位工作以及隐疾慢疾的;

(五)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集训队管理规定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培训期间产生的人员空缺,结合考生报考岗位和意向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需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电话及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招聘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与解决。

附件:

1、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体能考核项目和标准

【附件请识别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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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安徽省合肥市


报名时间

截止至7月18日

共招收66人
退役军人
年龄放宽可至35

公告原文

合肥市消防救援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合肥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年度第四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和名额


1、消防战斗员61名,从事消防救援队伍日常执勤训练,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行动。

2、消防车驾驶员5名,从事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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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三)战斗员岗位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18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并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且具有1年以上驾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三)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收程序


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7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端口,线上填写《合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报名一次,重复报名不予受理,端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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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2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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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如有问题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报考单位招录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对象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及时查收短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考核面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体技能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考核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和单杠引体向上4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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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成绩评定。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满分60分)+面试40%(满分4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及心理测试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依托有军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执行。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心理测试

主要是根据一定的测试法则和心理学原理,使用一定的操作程序对被测试者的认知、行为、情感的心理活动予以量化。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政治考察

参照征兵政治考察相关要求,组织报名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察表》并进行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录用及岗前集训

1、录用规则。全程参加合肥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因集训未报到或集训期间离职等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实际需要在集训15天内按候补人员综合成绩进行补录。

2、报到时间。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3、集中培训。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90天。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四、特别提醒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三)合肥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四)本公告由合肥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监督电话:0551-62255217



招聘政策热点问答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单位组织的1次免费体检及带薪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时间需24小时备勤(工作时间之外备勤补贴综合包含在工资内),每月享受8-10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上岗前需接受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报考单位及工作需要分配至市消防局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1、设置了队长、副队长、班长等管理岗位,政府专职队员可按照对应标准申请选拔并给予任命;2、表现优秀者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立功受奖等奖励;3、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其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四)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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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退役军人课堂”微信公众号